- 幣安尋求駁回 SEC 針對 AXS、FIL、ATOM、SAND、MANA 和 BNB 的修改後的投訴。
-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聲稱這些代幣是證券,而幣安則認為其有缺陷。
- 這場法律戰可能為加密貨幣的監管樹立重要的先例。
全球最大的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及其前執行長趙長鵬已提交動議,駁回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修改後的申訴。這項法律動議於 11 月 4 日提交,旨在反駁有關將某些加密貨幣歸類為證券的指控,特別是針對這些數位資產的二級市場轉售。
SEC 修改後的投訴
SEC 於 9 月提交的修改後的起訴書針對其他代幣,包括 Axie Infinity Shards (AXS)、Filecoin (FIL)、Cosmos 的 ATOM、The Sandbox 的 SAND 和 Decentraland 的 MANA。監管機構聲稱這些代幣受證券法管轄,幣安對此表示強烈反對。然而,在修改後的投訴中,SEC 澄清其主張與幣安 BNB 代幣的首次代幣發行 (ICO) 無關,買家知道他們是直接從幣安控股購買的。相反,SEC 聲稱 BNB 是在「盲目交易」中出售的,買家缺乏對資產來源的充分了解,由於智能合約和加密錢包的複雜性,這種情況在加密行業中很常見。
幣安辯稱 SEC 的說法是錯誤的
幣安的法律團隊在動議中辯稱,法院先前駁回了 SEC 將加密資產與投資合約等同的嘗試,規定涉及這些資產的每筆交易都必須進行單獨評估,以確定是否符合證券法規。幣安的律師聲稱,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論點是有缺陷的,並聲稱該機構的立場相當於「法律上的失敗」。他們認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試圖曲解法院的裁決,該裁決承認加密資產本身並不是證券。相反,幣安認為二級市場交易(即開發商首次分配後很長時間發生的交易)不應被歸類為證券交易。幣安的辯護稱,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幾乎所有加密資產交易都涉及證券的廣泛主張過於簡單化,且不符合法律先例。幣安與SEC 之間正在進行的法律鬥爭是自2023 年6 月SEC 訴訟開始的長達一年的糾紛的關鍵時刻。更廣泛的加密貨幣市場產生重大影響。